宗教对话的两项原则
孙尚扬
1994年秋季,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办过一次主题为“统一性与多样性”(Unity
and Diverit y)的研讨班,主题虽然具有很强的哲学性,但由于与会的20多位学者绝大多数都具有宗教背
景,整个为期10周的研讨班便被染上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来自欧美的基
督徒学者总是希望那些“可怜的”,为数极少的无宗教信仰的学者以宗教话语进行思考、陈
述,又总是希望那些具有其他宗教背景的学者们以基督教的话语进行思考和陈述。他们对话
语权的控制使几位中国学者充分感受到了基督徒的虔诚的宣教精神或精神上的扩张性与排他
性,也使对话几乎成为基督徒的独白或基督徒之间的辩论。彼时,作为与会者的我突然想起
莱布尼兹(Leibniz)的倡议:应由中国人派遣教士向欧美人宣讲中国宗教。此一想法的冒出
决非出于狭隘过时的民族文化优越感或民族主义,而是因为我深感宗教对话当以相互了解为
前提,而中国人对西方宗教、文化的了解似乎远远多于西方人对中国宗教、文化的了解。
宗教对话本身体现了当今时代多元化与和解之精神,因而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引起关注。只要
我们注意一下那些由宗教原因引起的冲突,再考虑一下由美国学者亨廷顿假想的二十一世纪
文明冲突的前景(儒教国家与伊斯兰教国家联合起来同基督教国家进行对抗),我们就不能不
认识到宗教间的对话和沟通是多么重要。但综观宗教对话、交流之历史及相关的研究著述,
我们又不能不认识到:宗教对话不是没有原则的。对那些虔诚的基督徒来说,他们最不愿意
见到的是宗教对话中无原则的迁就,或对基督教真理的放弃;而对那些来自在文化上一直处
于防守地位的国家的知识分子来说,他们最担心的则是后殖民时代通过拥抱施加的宗教征服
及其本土文化传统的失落。因此,为宗教对话设立一些规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谁又能理
所当然地处于立法者的地位呢?也许,历史经验和人类共通的理性能帮助我们共同探讨和建
立宗教对话的规范和原则。
在宗教对话中,对话双方似乎应当首先承认对方宗教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如果双方都绝对地
坚持自己的宗教真理和价值标准,并诉诸自己宗教经典(如《圣经》)和启示神学的权威,那
么,对话从一开始就会陷入毫无希望的境地。独断主义者往往断定只有自己的宗教才掌握了
全部真理,是通往救赎之路的唯一真教或普世宗教,并以此为标准谴责其他宗教,要求其他
宗教的教徒皈依自己的宗教。其结果是,他们要么只能以强力征服异教徒,要么招致对话或
传教的全面失败。类似的教训可见诸天主教在华的传教史。明末天主教耶稣会士来华可以说
为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之间第一次实质性的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机会,但由于一些严苛的独断主
义者过于坚持天主教的纯治性,不能容忍中国教徒奉行祭祖仪式和以中国文化典籍中的上帝
称述基督教的神(天主),结果使中国教徒面临着是做中国人还是做天主教徒的选择,也使教
会内部陷入了长达一百多年的“礼仪之争”,最后以罗马教廷禁止中国教徒行中国礼仪、中
国统治者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教而告终。一次颇有成效的宗教、文化对话因此而被人为地中断
。相反,这次对话的开创者利玛窦神父则真正体现了宗教对话的精神。他对中国宗教、文化
的独立价值和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以高度赞赏的态度取代轻蔑,以理解取代漠视,以研
究和对话取代严苛的宣教。他留下的一些中西文著作至今仍可用作进行宗教交流和对话的典
范。对基督教神学家和宗教学家来说,利玛窦的以下观点也许仍不失其启发性:
(一)他把原始儒学与新儒学(主要指宋明理学)区分开来,认为原始儒学承认和崇拜一位最高
的天神,并以天帝、上帝为其尊号,在原始儒学中还有灵魂不朽的观念。因此,他认为原始
儒学是一种宗教,但他并不认为这种宗教是一种应该谴责、摒弃的异教。相反,他认为在欧
洲所知的所有异教徒教派中,没有什么民族在其古代的早期是比中国人更少犯错误的了。而
且,原始儒教与天主教没有任何冲突,古儒所言之上帝即是天主教之天主。因此,中国天主
教徒可以上帝称天主教之天主。利玛窦由此而找到了基督教在中国本土化的根基。对于新儒
学,利玛窦虽曾作过一些批判,但他认为由于后世儒学皆以孔子为师,采用孔子的哲学,而
孔子的哲学又是以自然律为基础的,故利玛窦对新儒学亦以理解、赞赏取代漠视和轻蔑。他
认为新儒学与天主教之间没有根本相违的地方,二者是可调和的。换言之,儒学可以作为基
督教在华本土化的基本接受体。利玛窦的这种态度不但使他赢得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信赖,更
使一部分士大夫皈依了天主教。今天,关于儒学是否是宗教,以及儒学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
,中西学者都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如果象蒂利希那样把宗教的本质界定为“终极关切”
,而“终极关切”的对象应是无限之绝对存在本身,是唯一至上的人格神,那么,甚至连原
始儒学在根本上也不是宗教(参见刘小枫《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第358~360页),因而,儒
学与基督教乃是根本异质,难以调和的。但是,如果象汉斯·昆那样将宗教重新界定为“不
仅仅是信仰上帝或神,也是而且特别是一种自我超越的努力,并同时对天、太极、真我或西
方净土敞开心灵”,那么,不但崇奉上帝的原始儒学,就连新儒学也是宗教——哲人型宗教
,而且与基督教之间存在着很多可供进行对话的共通性(参见Julia
Ching & Hans Kung,《 中国宗教与基督教》)。汉斯·昆的观点可以说是利玛窦神父的宗教对话精神在当代基督教
神学中的新发展。(二)在处理中国人的祭祖礼仪时,利玛窦也采取了一种理解的态度。他的
解释是:中国人的祭祖仪式并非偶像崇拜,而只是用来维系孝道这一世俗伦理规范的一种
方式。因此,中国教徒既可以成为信仰天主的基督徒,亦可保持祭祖之风俗。此举被康熙皇
帝称为“利玛窦规矩”,它使中国教徒克服了皈依基督教的最大障碍。(三)在回答中国人
无限景仰的文王、孔子是否得救这一敏感的问题时,利玛窦神父的神学解释更具有现代性。
他认为,中国古人凭自然理性也曾得到过上帝的真理,“可以希望无限慈悲的上帝,使许多
按自然生活的古人得到救赎,得到上帝惯常赐与的特殊帮助。”(《利玛窦全集》,第一册
,第80页,台北,1986)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玛窦上述观
点的现代版:“那些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不识基督福音或基督教会,但是依然以一颗诚挚
之心,并受到恩惠感动的人们,似乎通过自己的良心趋向认识了恩惠,在他们的行动中遵从
了他的意志,这些人可以得到永恒的救赎。”(第16条)由此可见,利玛窦神父在中国进行的
宗教对话中所运用的方法、思想虽然被当时的罗马教廷所摒弃,却体现了当代宗教宽容和对
话的精神,因而使天主教在其来华后的最初十多年的时间里能较顺利、成功地与中国宗教、
文化进行和平、平等的对话。
其次,批判精神应当在宗教对话中得到充分的表现。此其原因乃在于任何一种宗教都并不是
真理大全本身(用教徒的话来说,只有神本身才是真理大全),只有对话主体间的相互挑战和
自我批判才能使人处在走向真理大全的途中,也才有可能使双方都得到精神、思想升华之益
处。此论亦可证诸中西文化交流史。
“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可以说是一场启蒙运动。由于西方思潮的大量涌入和中西文化的
大交汇,中国青年知识分子开始以西方文化为参照系,对本土文化传统进行深刻的反省和自
我批判。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应该从西方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以此对中国文化和国民性进
行根本性的改造。十分有意味的是,当科学与民主的口号大行其道时(这是非常合理、有价
值的),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第一批马克思主义者陈独秀却发表了一篇题为《基督
教与中国人》(《新青年》,1920年2月)的文章,主张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
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在冷酷、黑暗、污浊之坑中救起”。陈
氏
此论既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我批判的基础之上,亦建立在对西方世俗文化的批判的基
础上。他认为中国社会麻木不仁之根由在于缺乏宗教精神和情感,而西方的民主和科学若无
宗教精神和情感为其基础,即使输入中国也将是形式的、片面的。因此,他呼吁输入基督教
的宗教情神、情感,而不仅只是输入民主与科学。但陈独秀的疾呼似乎很少引人注意。
一个更被人忽视的事实是,陈独秀所作的自我批判在他之前三百多年就曾以一种更深刻的形
式出现过。在与利玛窦神父的对话中,中国士大夫徐光启、杨廷筠——他们都是明末著名的
天主教徒——都曾对传统的儒释道展开过激烈的自我批判。杨氏认为,发果没有对上帝的宗
教信仰作为生活之导引,人就不复为人,世俗的苦乐、人的生存都将失去意义。儒生的生活
就处于这种无意义的状态。而徐光启则认为中国“古来帝王之赏罚、圣贤之是非”,都由于
只建立在道德理性的基础上,缺乏对具有绝对性的上帝之信仰,因而不具备普遍性、有效性
。在他看来,必须有外在道德至上神(上帝)以及由对这个至上神的崇奉所产生的宗教畏惧感
作为终极依托,才有可能产生、建立一种具有绝对有效性、普遍性的伦理体系。儒学的伦理
体系正是由于缺乏终极的宗教依托而显得缺乏绝对的约束力,有时甚至成为道德虚伪之渊薮
。对于注重人的社会性和道德生活的中国人来说,徐光启的此种自我批判无疑为我们的道德
重建提供了值得玩味的视角,或许也具有现代意义。
中国文化似乎较少主动向西方文化挑战,但十七世纪通过传教士输向西方的中国文化却向西
方宗教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此种挑战又是通过启蒙思想家们对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解释而完成
的一种自我批判。神学家们认为,基督教是最合乎人性的宗教。举凡民主、平等、自由等价
值都源自基督教,但中世纪却因基督教的绝对统治而被称为“黑暗年代”。启蒙时代的思想
家正是借助“合乎自然理性”的中国思想对压抑人性的中世纪基督教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培
尔、伏尔泰、莱布尼兹、沃尔夫等等,无不从中国儒学中吸取富有理性精神的思想资料,进
行对西方宗教的自我批判。因此,可以说,最初在传教士与中国士大夫之间展开的对话,通
过启蒙思想家的创造性解释,结果大大促进了启蒙运动的推展。
以上两项对话原则——相互承认、赞赏及相互批判和自我批判——并不能穷尽宗教对话的全
部
规范,但我们认为,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只有相互承认、赞赏才有可能使对话得以展开
,才能使对话的主体以求知求真的精神去发现新的精神世界,而只有批判和自我批判才能使
对话结出硕果,有益于双方的升华与进步。